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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一直以来坚持以“司法为民”为服务宗旨,紧紧围绕“为大局服务,为人民司法”的工作主题展开各项工作。
积极落实便民措施。始终坚持把热情服务和严格执法结合起来,认真对待来访群众,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。设立双语、农民工、妇女儿童维权等窗口,提供更便民、高效的司法服务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制定《“无讼社区”“无讼村屯”创建工作实施方案》,以上门立案、上门救助、上门调解、上门确认、上门普法的形式,打造五个一站式“上门服务”,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。2022年,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被龙井市委政法委评为“吉林省政法系统县级文明窗口”。
强化诉前调解工作。以“定分止争 案结事了”为工作目标,不断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力度,开展多元化调解,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络机制,设立了4个人民调解组织、1个特邀调解组织。2022年共办理诉前调解977件,诉前调解成功率为98.36%,诉前调解导出率为60.06%。持续推进诉前委托鉴定工作,制定《龙井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暂行办法》,开展诉前委托鉴定,把需要鉴定的“繁案”纳入到诉前,达到缩短审理期限、提高办案效率的目的。2022年共办结诉前委托鉴定案件3件。
坚持“以人为本”工作原则。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在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,确定当事人符合申请诉前保全条件及时办理诉前保全工作。2022年共办理诉前保全案件14件,行为保全案件1件。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缓、减、免工作,2022年,共办理缓交诉讼费案件4件,金额为16871.22元;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,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。
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准,全力提高网上立案率、人民调解平台应用率、跨域立案覆盖率及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率,持续推动“一站式”诉讼服务中心优化升级,用心用情用力架起一座与民沟通、为民服务、文明司法的坚实桥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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