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商标侵权的处罚方式如下:
1.责令立即停止销售;
2.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;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.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;
4.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、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;
5.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,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,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;
6.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%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二、构成商标侵权的条件有:
1.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;
2.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;
3.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;
4.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。主要有:
(1)销售明知或者应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;
(2)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,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、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,并足以造成误认的;
(3)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、运输、邮寄、隐匿等便利条件的。
三、商标侵权一般官司打三至六个月。当事人因侵权产生纠纷的,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找法网提醒您,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,在三个月内审结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。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后两个月之内开庭审理,在六个月内审结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,确需延长的,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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